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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宗金鉴》_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简介】《内经》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果实菜谷皆地产也。又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菜为充,是以草实曰蓏,木实曰果。礼云:枣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之,柤梨曰攒之,则治果实有法矣。烹葵断壶,纪乎豳风,芥酱芼羹,以养父母,则用五菜有道矣。牛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内经》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果实菜谷皆地产也。又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菜为充,是以草实曰蓏,木实曰果。礼云:枣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之,柤梨曰攒之,则治果实有法矣。烹葵断壶,纪乎豳风,芥酱芼羹,以养父母,则用五菜有道矣。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则配五谷有方。然其物有不宜常食者,有不宜食者。经云: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人安可不知其所禁忌乎?

果子生食生疮。

【注】

果生之性,多湿多热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疮,腹胀作泄。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注】

凡果落地,隔夜尚不可食,而况虫蚁食者乎?见之者切不可食。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注】

凡食之物停留多日,或隔夜者,若有损处,即虫鼠所囓之余,皆有毒伤人。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热淋沥病。

【注】

桃味甘酸性热,若多食者,令人热。入水浴者,则湿与热相搏,不得宣散,故令人外寒热,内成癃症也。

杏酪不熟伤人。(一云:杀人)

【注】

杏味酸苦有毒,酪酿未熟,若食之,恐害人也。

梅多食坏人齿。

【注】

梅味苦酸,若多食者,令人齿损。齿者骨之余也,因肾主液而合骨,故伤齿。

李不可多食,令人腹胀。

【注】

李味酸涩,若多食,则中气不舒,故令人腹胀。

林禽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注】

林禽味酸涩,多食则令百脉不得宣,故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注】

『尚书』注:小曰橘、大曰柚。二者其味皆酸而性寒,若过食,则口虽爽而五味不知焉。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注】

梨味甘酸性寒,若过食则令人中焦寒,金疮产妇更宜戒之。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注】

樱桃、杏味酸性寒,若过食则伤筋骨。『内经』云:酸则伤筋。寒主伤肾,故伤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注】

安石榴味酸涩,酸涩则气滞,肺主气,宜利而不宜滞,滞则伤损矣,故不可过食也。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集注】

程林曰:胡桃润肺消痰,何以动痰饮?因其性热,多食则令人火动,煎熬津液而为痰饮矣。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弱者,弥不可食,伤人。

【注】

枣性热生渴,味甘生满,羸弱者内热必盛,脾胃必虚,故令人寒热,尤不可食。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煅黑)

右一味,为末,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及漏脯等毒。

【方解】

以猪骨治果子毒,物性相制使然。治马肝毒者,以猪畜属水,马畜属火,此水□火之义也。治漏脯毒者,亦骨肉相感之义耳。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者及赤色者,不可食。

【注】

木耳诸菌,皆覆卷而生,若仰卷而生,形色皆异,必有毒也,故不可食。

治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方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煮汁饮;服诸吐、利药;并解。

【集解】

李□曰:闷乱欲死,毒在胃也,服吐、利药并解,使毒气上下分消也。

食枫树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心主笑,笑不止,是毒气入心也。以前方治之则解耳。

误食野芋烦乱欲死,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烦出于肺,烦乱欲死,故知毒气入肺也,亦用前方。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饮之

;多饮凉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浓煮豉饮之;并解。

【方解】

蜀椒味辛辣,性热有毒,闭口者其毒更胜。如桂与蒜,皆大辛大热之物,通血脉辟邪秽,以热治热,是从治之法也。冷水清凉解热,地浆得土气,以万物本乎土,亦莫不复归于土,见土则毒已化矣。饮豉汁者,吐以去其毒也。

正月勿食□,令人面生游风。

【注】

□味辛散,通阳气而走头面,食生□过于发散,故面生游风。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注】

蓼味辛散,辛能走肾,二月卯木主令,肾主闭藏,若食之则伤肾,故曰:勿食。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注】

蒜辛热有毒,夺气伤神,三月阳气盛,故勿食。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注】

胡荽辛温开窍,四月阳气盛,八月阴气敛,若食此辛散之味,必伤神也。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注】

韭春食则香,夏食则臭,是月食之则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切生菜,发百病。

【注】

五月五日,天中节,是日纯阳,人当养阳以顺时,若食生菜,是伐天和,故百病发焉。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注】

茱萸辛热走气,六月阳气盛张,七月阴微将敛,若食此辛热之味,有伤神气也。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注】

姜性热,味辛辣,八、九两月,秋主收敛,过于辛散,故伤人之神。朱子晦庵云:秋食姜,夭人天年,谓其辛走气泻肺也。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人脉。

【注】

椒性热,味辛辣,十月阳气尽敛,若食此辛热之味,必损心伤脉。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

【注】

『道藏』云:六阴之月,万物至此,归根复命,以待来复,不可食寒冷,生菜性冷,经霜则寒,若食此,是伐天和,故有此等证。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注】

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注】

脾旺寄于四时之季月,生葵滑利伤脾,若食之则饮食不化,而发百病。

□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注】

初生芽者,含抑郁而未透发,故食伤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注】

酒多湿,韭性热,湿热相合,令人病增。

生□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甚。

【注】

□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

枣合生□食之,令人病。

【按】

此义未详。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韭,令人心痛。

【注】

蜜与□及韭、蒜皆相反,虽食蜜后四日内,犹忌之,若犯令人心痛。

生□和雄鸡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集注】

李□曰:此皆生风发火之物,若合食则血气更淖溢不和,故七窍流血。

夜食诸姜、蒜、□等,伤人心。

【注】

此皆辛热辣物,夜属阴气,主收敛,不宜食而食之,则扰阳气,故曰: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注】

此言不可过食,若过食则动气而胀也。

薤不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注】

薤、韭同牛肉食,皆难□化,积而不消,则成症瘕。

莼多食动痔病。

【注】

莼性滑有毒,滑而易下,故发痔病。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注】

野苣味苦性寒,若同蜜食,必成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虫。

【注】

白苣味苦性寒,奶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成则生虫,故曰:不可食。

黄瓜食之发热病。

【注】

黄瓜多湿有毒。程林曰:动寒热虚热,天行热病及病后,皆不可食。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背赤茎者,勿食之。

【注】

葵心有毒,背叶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胡荽久食之令多忘。

【注】

胡荽辛温开窍,久食耗心血,故令人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注】

胡荽耗气,黄花菜破气耗血,皆病人忌食。

芋不可多食,动病。

【注】

芋滞有毒,多食则脾困而胀生,故戒多食。

妊娠食姜,令子余指。

【注】

余指,手多一指也。姜形类指,物性相感如此。

蓼多食,发心病。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集注】

孙思邈曰:食蓼过多有毒,发心痛,以气味辛温故也。生鱼鲊属合食,则相犯夺气也。阴核痛,亦湿热致病耳。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注】

凡物性相反,不可同食,同食则成恶邪病。

小蒜多食,伤人力。

【注】

小蒜辛温小毒,若多食气散,故伤心力。

食躁式躁方

【按】

食躁式躁之「式」字,当是「或」字,应改之。

【注】

食躁或躁者,即今之食后,时或恶心,欲吐不吐之病也,故以豉汤吐之。

豉浓煮汁饮之。

□吻与芹菜相似,误食之杀人,解之方

【注】

太阴之精,名曰□吻,入口则死。葛洪云:□吻生处,无他草,茎上有毛。

荠苨八两

右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温分二服。

菜中有水莨菪,叶圆而光,有毒,误食令人狂乱,状如中风,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青腹满,痛不可忍,名蛟龙病,治之方

硬糖二、三斤

右一味,日两度服之,吐出如蜥蝪三、五枚,差。

【方解】

芹生陂泽之中,蛟龙虽变化莫测,其精焉能入此。大抵是蜥蜴虺蛇,春夏之交,遗精于此耳。且蛇嗜芹,尤为可证。按『外台秘要』云:蛟龙子生在芹上,误食入腹,变成龙子,饴、粳米、杏仁、乳饼煮粥食之,吐出蛟子大验。张机用硬糖治之,考『本草』并无硬糖,当是粳米、饴糖无疑。二物味甘,甘能解毒是也。

食苦瓠中毒治之方

黍穣煮汁,数服之解。

【注】

『风俗通』云:烧穣可以杀瓠。又云:种瓜之家不烧漆,物性相畏有如是也。人过食苦瓠,吐利不止者,以黍穣汁解之,本诸此。

扁豆,寒热者,不可食之。

【注】

扁豆性滞而补,如患寒热者忌之。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注】

小豆即赤豆也,性主利水,久食令肌肤枯燥。

食大豆屑,忌啖猪肉。

【注】

大豆即黄豆也,若同猪肉食之,则闭气,故忌之,小儿尤当忌之。

大麦久食,令人作□。

【集注】

李□曰:□疥同。盖麦入心,久食则心气盛而内热。『内经』曰:诸疮疡皆属心火。

故作□。

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注】

黍米多热,多食心烦。饴蜜味甘,多食中满。『食疗』云:黍米同葵食成痼疾。物性相反如此。

荍收麦面多食之,令人发落。

【按】

此义未详。

盐多食伤人肺。

【注】

盐味咸,过食伤肺,发嗽哮喘。

食冷物冰人齿。

食热物勿饮冷水。

【注】

寒热相搏,脾胃乃伤。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注】

酒性纯阳,苍耳味苦有毒,苦先入心,饮酒以行其毒,故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身,及使扇,即成病。

【注】

夏月饮酒汗流,则腠理开,若浴水及使扇,寒风相搏,或即成黄汗,或即成漏风,戒之慎之!

饮酒大醉,灸腹背,令人肠结。

【注】

灸家云:毋灸大醉人。即此义也。

醉后勿饱食,发寒热。

【注】

醉则肝、胆之气肆行,木来侮土,故曰:勿饱食,发寒热。

饮酒食猪肉,卧秫稻穣中,则发黄。

【注】

酒性多湿多热,饮酒食肉,则湿热交蒸于中宫,卧秫稻穣中,则湿热困于外,故发黄也。

食饴多,饮酒大忌。

【按】

谚云:酒家忌甘,此义未详。

凡酒及水,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注】

见此影动者,乃怪异也,切不可饮之。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注】

酪性粘滞,醋性酸收,故令成血瘕。

食白米粥,勿食生苍耳,成走注。

【注】

白米粥、苍耳子同食,成走注病,必然性味不合也。

食甜粥已,食盐即吐。

【注】

粥甘盐咸,先食甜已,复过食盐即吐,理必然也。

犀角筋搅饮食沫出,及浇地坟起者,食之杀人。

【注】

『抱朴子』云:犀食百草及众木之棘。故知饮食之毒,若搅饮食沫出者,必有毒也,浇地坟起者,此怪异也,故食之杀人。

饮食中毒烦满治之方

苦参三两苦酒一升半

右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服之吐食出,即差。

【方解】

苦参味苦,苦酒味酸,酸苦涌泄而去其毒,烦满自除。

又方

犀角汤亦佳。

【注】

中毒烦满,毒在胃中,犀角解胃中毒。

贪食食多不消心腹坚满痛治之方

盐一升水三升

右二味,煮令盐消,分三服,当吐出食,便差。

【方解】

盐咸能软坚,又能涌泄,坚满自除。

矾石生入腹,破人心肝,亦禁水。

【注】

矾性酸涩,无故用之,伤心肝,矾得水则化,物性相畏,故亦禁水。

商陆以水服,杀人。

【注】

商陆大毒,能行水而忌水服,物性相恶而然。

葶苈子傅头疮,药气入脑杀人。

【注】

葶苈大寒,虽能敷疮杀虫,然药气善能下行,则疮毒亦内攻入脑矣,故杀人。

水银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银着耳边,水银则吐。

【注】

水银大毒,入耳则沉经坠络,皆能死人。以金银着耳门,引之则吐出,此物性感召之理,犹磁石之引针也。

苦楝无子者,杀人。

【注】

苦楝有雌雄两种,雄者无子,根赤有毒,服之使人吐不能止,有至死者。雌者有子,根白微毒,可入药用。

凡诸毒多是假毒,以投无知时,宜煮荠苨、甘草汁饮之,通除诸毒药。

【注】

凡诸毒多借饮食以投毒,而服毒之人,原自不知,若觉之,则时时煮甘草、荠苨汤饮之,以二物能解草石百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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