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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宗金鉴》_伤寒论注正误存疑全篇

【简介】仲景『伤寒论』,篇篇可法,但成于汉末,传写多讹,错简亦复不少。如论中下利、呕逆,用十枣汤峻剂攻之。阳重衄血,以麻黄汤发之。发汗病解反恶寒,病解之中,多一「不」字。心下痞,按之濡,濡字之上少一「不」字之类。诸家遵经注解,不得不穿凿附会,致令千

伤寒论注正误存疑全篇

仲景『伤寒论』,篇篇可法,但成于汉末,传写多讹,错简亦复不少。如论中下利、呕逆,用十枣汤峻剂攻之。阳重衄血,以麻黄汤发之。发汗病解反恶寒,病解之中,多一「不」字。心下痞,按之濡,濡字之上少一「不」字之类。诸家遵经注解,不得不穿凿附会,致令千古不可多得之书,不能传信于世,良可惜也。今加正误一一列明,每条凡小字傍右者,原文也;傍左者,改正之文也;居中者,原文所有或移上,或移下,或他处移入及原文所无而补之者也。字上加〔 〕,删去者也,尤有整节舛谬者三十五条,证不与脉符,药不与病合,虽有是方,世无其病,即有其病,难用是药,承讹袭谬,无济实用。然其中尚有可采之句,所以各篇不动经文,强加注释,复录原文,附于卷末,以志阙疑云。

┌───────────────────────────────────┐│补注:本文各条置于引号内者为改正正确者,置于中括号内者为应删错误原文。│└───────────────────────────────────┘

太阳上篇正误

桂枝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甘草(炙)二两生姜(切)三两大枣(擘)十二枚

【按】

桂枝汤方,原文有「去皮」二字。夫桂枝气味辛甘,全在于皮,若去皮是枯木矣,如何有解肌发汗之功耶?当删之,后仿此。

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睑」〔脸〕,内际黄者,此欲解也。

【按】

「脸」字当是「睑」字,睑眼弦也。作「脸」字非,当改之。

太阳中风「不」〔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汗出,发「热」〔作〕有时,头痛,心下痞□满,引□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按】

下利之「下」字,当是「不」字,若是「下」字,岂有上呕下利而用十枣汤峻剂攻之之理乎?惟其大便不利,痞□满痛,始属里病;小便不利,呕逆短气,始属饮病,乃可峻攻。发作之「作」字,当是「热」字,始与太阳阳邪热饮之义相合。若无热汗出,乃少阴阴邪寒饮,真武汤证也。且「作」字与上下句文义皆不相属,当改之。

太阳病,下之,其脉「浮」[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促」[浮]者,必结胸,脉「细数」[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拘急,脉「紧」[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数」[浮]滑者,必下血。

【按】

脉促当是「脉浮」,始与不结胸为欲解之文义相属。脉浮当是「脉促」,始与论中结胸,胸满同义。脉紧当是「脉细数」,脉细数当是「脉紧」,始同论中二经本脉。脉浮滑当是「脉数滑」,浮滑是论中白虎汤证之脉,数滑是论中下脓血之脉。均当改之。

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利」[之],此作协热利也。

【按】

四日复下之之「之」字,当是「利」字,上文利未止,岂有复下之理乎?当改之。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汗出」微恶寒;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

【按】

微恶寒之上,当有「汗出」二字,若无「汗出」二字,乃表未解也,无加附子之理,当补之。

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头痛发热,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动数变迟,膈内拒痛,胃中空虚,客气动膈,短气烦躁,心中懊□阳气内陷,心下因□,则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也。

【按】

「数则为虚」句,衍文也,当删之。

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

【按】

与三物小陷胸汤,当是「三物白散」。「小陷胸汤」四字,当是错简。桔梗、贝母、巴豆三物,其色皆白,有三物白散之义,温而能攻,与寒实之理相合。小陷胸汤仍栝蒌、黄连,皆性寒之品,岂可以治寒实结胸之证耶?「亦可服」三字,亦衍文也,俱当删之。

太阳中篇正误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按】

发汗病不解之「不」字,衍文也。发汗病不解,则当恶寒,何谓反恶寒,病解恶寒,始可谓虚,当删之。

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差,身体疼痛,「下利清谷」,当温其里,宜四逆汤。

【按】

身体疼痛之下,当有「下利清榖」四字,若无此四字,则当温其里之文,竟无□落矣,未有表病而温里之理也。阅后太阴篇中云: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痛者,急当救里,四逆汤,其义益明,遵经补之。

伤寒,「若汗」、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热结在里,表里俱热,时「汗」〔时〕恶风,大渴,舌上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按】

伤寒之下,当有「若汗」二字,盖汗较吐下伤津为多也。「时时恶风」,当是「时汗恶风」,若非「汗」字,则时时恶风,是表不解,白虎汤在所禁也。论中谓发热无汗,表不解者,不可与白虎汤。渴欲饮水,无表证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细玩经文自知,当补之改之。

发汗已,脉浮数,「小便不利」烦渴者,五苓散主之。

【按】

脉浮数之下,当有「小便不利」四字,若无此四字,则为阳明内热口燥之烦渴,是白虎汤证也。惟其小便不利而烦渴,斯为太阳水热瘀结之烦渴,始属五苓散证。若非小便不利而用五苓散,则犯重竭津液之禁矣。况太阳上篇类此证者数条,惟水入即吐一条,乃水不下行,故无小便不利之文,余皆有「小便不利」四字。今此四字,必是传写之遗,当补之。

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汤去「芍药」〔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

【按】

去桂当是去芍药。此方去桂,将何以治仍头项痛,发热无汗之表乎?细玩其服此汤,曰余根据桂枝汤法煎服,其义自见。服桂枝汤已,温覆令一时许,通身□□微似有汗,此服桂枝汤法也。若去桂则是白芍、甘草、茯苓、白术,并无辛甘走荣卫之品,而曰:余根据桂枝汤法,无所谓也。且论中脉促胸满汗出恶寒者,用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主之,去芍药者,为胸满也,今证虽稍异,而满则同,其为去芍药可知,当改之。

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豉」〔干姜〕汤主之。

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干姜」〔豉〕汤主之。

【按】

栀子干姜汤,当是栀子豉汤;栀子豉汤,当是栀子干姜汤。断无烦热用干姜,结痛用香豉之理,当移之。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麻黄汤主之」。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按】

张兼善曰:「麻黄汤主之」五字,不应在阳气重之下,岂有衄乃解之后,而用麻黄汤

之理乎?服药已之上,并无所服何药之文,将此五字移于其上,文义始合,当移之。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苦」〔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按】

若头痛之「若」字,当是「苦」字。「苦」头痛方为必衄证,若是「若」字,则凡头痛皆能致衄矣。当改之。

心下痞,按之「不」濡,其脉关上浮者,大黄黄连泻心汤主之。

【按】

按之濡,当是「按之不濡」,若按之濡,乃虚痞也,补之不暇,岂有用大黄泻之之理乎?当补之。

太阳下篇正误

小青龙汤方加减法内若微利者,去麻黄加「茯苓四两」〔荛花如鸡子大,熬令赤色〕。

【按】

「加荛花如鸡子大」,此必传写之误。考本草荛花是芫花类也,每用之攻水其力甚峻,五分可令人下行数十次,岂有治停饮之微利,用鸡子大之荛花者乎?当改加茯苓四两。

伤寒心下有水气,欬而微喘,发热不渴,「小青龙汤主之」。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龙汤主之〕

【按】

「小青龙汤主之」六字,当在发热不渴之下,始与服汤已渴者之文义相属,岂有寒去欲解,而更服小青龙汤之理乎?当移之。

阳明篇正误

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自」〔盗〕汗出。

【按】

自汗是阳明证,盗汗乃少阳证,盗汗应是自汗,当改之。

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发热」,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按】

汗出多之下,当有「发热」二字,若无此二字,脉迟汗出多,微恶寒乃表阳虚,桂枝附子汤证也,岂有用桂枝汤发汗之理乎?当补之。

伤寒脉浮滑,此以表有热,里有「热」〔寒〕,白虎汤主之。

【按】

里有寒之「寒」字,当是「热」字,若是「寒」字,非白虎汤证也,当改之。

伤寒若吐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模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滑」〔弦〕者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者,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按】

脉弦者生之「弦」字,当是「滑」字,弦为阴负之脉,岂有必生之理?惟滑脉为阳,始有生理。况滑者通也,涩者塞也,凡物之理,未有不以通为生,而塞为死者,当改之。

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其人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但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小便数者,大便必□,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渴欲饮水,少少与之,「若小便不利」〔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按】

「但以法救之」五字,当是「若小便不利」五字,方与上文小便数,及下文渴者之义相属。此条病势不急救之之文,殊觉无谓。昔王三阳亦云:此处五苓散难用,不然经文渴者之下,当有缺文,当改之。

栀子柏皮汤方

【按】

此方之甘草,当是茵陈蒿,必传写之误也。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五、六日吐之者」,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按】

欲食冷食之下,当有「五六日吐之者」六字,若无此一句,则不喜糜粥,欲食冷食,与朝食暮吐之文不相联属。且以上文一、二日,三、四日之文细玩之,则可知必有「五六日吐之」一句,由浅及深之义也,当补之。

寸口脉浮大,而医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寒,寒气相抟,则为肠鸣,医乃不知,而反饮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气,冷必相抟,其人必□。

【按】

「令汗大出」四字,当是衍文,宜删之。

阳明病,□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气汤下之」。若能食者,但□耳。〔宜大承气汤下之〕

【按】

「宜大承气汤下之」句,应在必有燥屎五、六枚之下始合。若但便□即用大承气汤下之,殊失仲景慎重误下之旨,当移之。

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都满,□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小便难,有潮热,时时哕,耳前后肿,刺之小差,外不解,病过十日,脉续「弦」〔浮〕者,与小柴胡汤。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若不尿,腹满加哕者,不治。

【按】

续浮之「浮」字,当是「弦」字,始与小柴胡汤法之脉相合。若是「浮」字,则上之浮即宜小柴胡汤,而下之浮又用麻黄汤,不自相矛盾耶?当改之。

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按】

必吐下不止之「下」字,衍文也,当删之。

少阳篇正误

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饮水而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按】

「食谷者哕」四字,衍文也,食谷呕者有之,从无食谷哕者之证,当删之。

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脉「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细」〔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按】

脉细当是「脉沉细」,观本条下文脉沉亦在里也之「亦」字自知,当补之。脉虽沉紧之「紧」字,当是「细」字。观本条上文并无「紧」字,如何说脉虽沉紧,此「虽」字又何所谓耶?当改之。

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下痞□,呕吐而「不」〔下〕利者,大柴胡汤主之

【按】

下利之「下」字,当是「不」字,若是「下」字,岂有上吐下利,而犹以大柴胡汤下之者乎?当改之。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按】

许叔微曰:大柴胡汤,一方无大黄,一方有大黄。盖大黄荡涤蕴热,伤寒中要药,王叔和云:若不用大黄,恐不名大柴胡汤。且仲景曰:下之则愈。若无大黄,将何以下心下之急乎?当从叔和为是,宜补之。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中「嗢嗢」〔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故极吐下也。

【按】

王肯堂曰:「温温」当是「嗢嗢」。又云以呕下,疑有阙文,当改之。

太阴篇正误

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自利益甚」。

【按】

吴人驹曰:「自利益甚」四字,当在必胸下结□之下,若在吐食不下之下,则是已吐食不下而自利益甚矣。仲景复曰:若下之无所谓也,从而移之。

伤寒,本自寒「格」〔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按】

经论中并无寒下之病,亦无寒下之文。玩本条下文,寒格更逆吐下,可知寒下之「下」字,当是「格」字,文义始属。注家皆释胃寒下利,不但文义不属,且与芩、连之药不合,当改之。

少阴篇正误

少阴病,饮食入口即吐,心中「嗢嗢」〔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宜四逆汤。

【按】

「温温」当是「嗢嗢」,嗢嗢者,乃吐饮之状也,当改之。

厥阴篇正误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以饮水多」,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按】

厥而心下悸者之下,当有「以饮水多」四字,若无此四字,乃阴盛之厥悸,非停水之厥悸矣,何以即知是水,而曰宜先治水耶?当补之。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非」〔此〕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按】

此为藏寒之「此」字,当是「非」字,若是「此」字,即是藏厥,与辨蛔厥之义不属,当改之。

伤寒五、六日,不「大便」〔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按】

「结胸」二字,当是「大便」二字。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皆无可下之理。今曰:不可下,何所谓也?当改之。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若」〔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有余,必发痈脓也。

【按】

不发热者之「不」字,当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之文耶?当改之。

伤寒脉迟,六、七日,「厥而下利」,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

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按】

伤寒脉迟六、七日之下,当有「厥而下利」四字,若无此四字,则非除中证也。况有此四字,始与下文反与黄芩汤之义相属,当补之。

合病并病篇正误

三阳合病,脉浮大「弦」〔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

【按】

浮大上之「上」字,当是「弦」字,始合论中三阳合病之脉,若是「上」字,则经论中从无两寸脉主三阳病之理,当改之。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以汗」〔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按】

「熏之」二字,当是「以汗」二字,始与上下文义相属,当改之。

坏病篇正误

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下□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弦」〔紧〕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按】

脉沉紧当是「脉沉弦」,若是沉紧,是寒实在胸,当吐之诊也。惟「脉沉弦」方与上文之义相属,始可与小柴胡汤,当改之。

伤寒吐下后,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按】

「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气上冲咽喉」三句,与上下文义不属。注家皆因有此三句,不得不支离蔓衍,牵强解释。每见此病总因汗出过多,大伤津液而成,当用补气补血益筋壮骨之药,经年始愈。此三句必是错简,当删之。

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与禹余粮丸〕

【按】

禹余粮丸,为涩痢之药,与此证不合,「与禹余粮丸」五字,衍文也,当删之。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数」〔弱〕,「数」〔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语,「数」〔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

【按】

三「弱」字,当俱是「数」字,若是「弱」字,热从何有?不但文义不属,论中并无此说,当改之。

痉湿暍病篇正误

〔伤寒所致〕太阳病,痉湿暍,此三种,宜应别论。

【按】

「伤寒所致」四字,甚无所谓,当删之。

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痉。

【按】

反恶寒之「反」字,衍文也,刚痉证应恶寒,非反也,当删之。

霍乱篇正误

恶寒脉微而复利,「利不止亡阳」〔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按】

利止亡血,如何用大热补药?利止应是「利不止」,亡血应是「亡阳」,当改之。

辨可下篇正误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师曰:寸口脉浮而大,按之反涩,尺中亦「大」〔微〕而涩,故知有宿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按】

尺中「微」字,当是「大」字,若是「微」字,断无可下之理,当改之。

平脉法正误

假令脉来微去大,故名反,病在里也;「脉来大去小」〔脉来头小本大〕,故名覆,病在表也。「上微小者为阴盛」〔上微头小者〕,则汗出;「下微小者为阳盛」〔下微本大者〕,则为关格不通,不得尿;头无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按】

脉来头小本大,当是「脉来大去小」。上微头小者,当是「上微小者为阴盛」。下微本大者,当是「下微小者为阳盛」。始与上下之义相属,当改之,补之。

寸口卫气盛名曰高,荣气盛名曰章,高章相抟,名曰纲。卫气弱名曰惵,荣气弱名曰卑,惵卑相抟,名曰损。卫气和名曰缓,荣气和名曰迟,迟缓相抟,名曰「强」。〔沉〕

【按】

名曰沉之「沉」字,应是「强」字,玩下文可知,当改之。

寸口脉缓而迟,缓则阳气长,其色鲜,其颜光,其声商,毛发长;迟则阴气盛,骨髓生,血满,肌肉紧〔薄鲜□〕,阴阳相抱,荣卫俱行,刚柔相得,名曰强也。

【按】

「薄鲜□」三字,不成句,应是衍文,当删之。

北方肾脉,其形何似?师曰:肾者水也,名曰少阴,其脉沉滑,是肾脉也。肾病自得沉滑而濡者,愈也。

【按】

东南西方,皆有其文,惟缺北方,仿经文补之。

问曰:翕奄沉,名曰滑,何谓也?师曰:沉为纯阴,翕为正阳,阴阳和合,故令脉滑,关尺自平。阳明脉微沉,食饮自可;少阴脉微滑,〔滑者紧之浮名也,此为阴实〕其人必股内汗出,阴下湿也。

【按】

「滑者紧之浮名也,此为阴实」二句,与上下之义不属,当是错简。

阳脉「濡」〔浮〕,阴脉弱者,则血虚,血虚则筋急也。其脉「弱」〔沉〕者,荣气微也;其脉「濡」〔浮〕而汗出如流珠者,卫气衰也。

【按】

阳脉浮,其脉浮之二「浮」字,当是「濡」字,若是「浮」字,则与卫气衰,汗出如流珠之义不属。其脉沉之「沉」字,当是「弱」字,若是「沉」字,则与血虚荣气微之义不属,当改之。

师曰:病家人来请,云,病人发热烦极,明日师到,病人向壁卧,此热已去也,设令脉「自」〔不〕和,处言已愈。

【按】

不和应是「自和」,若不和,如何言愈?当改之。

辨脉法正误

脉来缓,时一止复来者,名曰结;脉来数,时一止复来者,名曰促。阳盛则促,阴盛则结,此皆病脉。〔脉按之来缓,时一止复动者,名曰结;又脉来动而中止,更来小数,中有还者反动,名曰结阴也。〕

【按】

「脉按之来缓,时一止复动,至名曰结阴也」数语,文义不顺,且前论促结之脉已明,衍文也,当删之。

阴阳相搏,名曰动,阳动则「发热」〔汗出〕,阴动则「汗出」〔发热〕,形冷恶寒者,此三焦伤也。若数脉见于关上,上下无头尾,如豆大,厥厥动摇者,名曰动也。

【按】

阳动则「汗出」二字,当是「发热」二字;阴动则「发热」二字,当是「汗出」二字。阳加于阳,岂有汗出之理?『素问』曰:阳加于阴,谓之汗,遵经移之。

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人」〔入〕安,此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此为晚发,水停故也〕为未解;食自可者,为欲解。

【按】

紧去入安之「入」字,当是「人」字,人安谓不吐利也。「此为晚发,水停故也」二句,与上下文义不属,应是衍文,当改之,删之。

脉浮而数,浮为风,数为「热」〔虚风为热虚为寒〕,风「热」〔虚〕相搏,则洒淅恶寒也。

【按】

数为虚之「虚」字,应是「热」字。「风为热,虚为寒」二句,应是衍文。风虚相抟之「虚」字,亦应是「热」字。当改之。

寸口诸微亡阳,诸濡「卫虚」〔亡血〕,诸弱「荣虚」〔发热〕,诸紧为寒,诸乘寒者则为厥,郁冒不仁,以胃无谷气,脾涩不通,口急不能言,战而栗也。

【按】

诸濡亡血,当是「诸濡卫虚」,诸弱发热,当是「诸弱荣虚」。濡、浮而无力,候阳虚也,岂有亡血之理?弱、沉而无力,候阴虚也,岂止发热而已,当改之。

师曰:病人脉微而涩者,此为医所病也。大发其汗,又数大下之,其人亡血,病当恶寒,后乃发热,无休止时。夏月盛热,欲着复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阳微则恶寒,阴弱则发热,此医发其汗,使阳气微,又大下之,令阴气弱,五月之时,阳气在表,胃中虚冷,以阳气内微,不能胜冷,故欲着复衣。十一月之时,阳气在里,胃中烦热,以阴气内弱,不能胜热,故欲裸其身。〔又阴脉迟涩,故知血亡也〕

【按】

「又阴迟涩,故知血亡也」二句,与上文义不属,衍文也,当删之。

寸口脉弱而迟,弱者「阳」〔卫〕气微,迟者「脾」〔荣〕中寒,「阳气微,脾中寒」〔荣为血血寒则发热卫为气气微〕者,心内饥,饥而虚满不能食也。

【按】

条末「心内饥,饥而虚满不能食」句,此是论脾胃,不关荣卫。故弱者卫气微,当是「阳气微」;迟者荣中寒,当是「脾中寒」;上下文义始属。荣为血,岂有血寒发热之理?卫为气,气微者,皆不成文,今悉易之。当是「阳气微,脾中寒者心内饥」,阅下条言胃气有余自知,当改之。

趺阳脉浮而涩,少阴脉如经者,其病在脾,法当下利,何以知之?〔若脉浮大者,气实血虚也〕,今趺阳脉浮而涩,故知脾气不足,胃气虚也;以少阴脉「沉而滑」〔弦而浮〕才见,此为调脉,故称如经也。若反滑而数者,故知当尿脓也。

【按】

「若脉浮大者,气实血虚也」二句,与上下文义不属,当删之。少阴脉弦而浮,岂可谓如经乎?当改「沉」、「滑」二字。

趺阳脉伏而涩,伏则吐逆,水谷不「入」〔化〕,涩则「不得小便」〔食不得入〕,名曰关格。

【按】

水谷不化之「化」字,当是「入」字,若是「化」字,是能食也,何名曰格?「食不得入」当是「不得小便」,若有小便,是水道通也,何名曰关?悉改之。

趺阳脉紧而浮,浮为气,紧为寒,浮为腹满,紧为绞痛,浮紧相抟,肠鸣而转,转即气动,膈气乃下,少阴脉不出,其阴肿大而「痛」〔虚〕也。

【按】

阴肿大而虚之「虚」字,应改「痛」字,细玩自知。

太阳上篇存疑

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噀之,若灌之,其热被却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差者,与五苓散。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水以噀之洗之,益令热被却不得出,当汗而不汗则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如上法。

太阳下篇存疑

太阳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憟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下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无大热者,干姜附子汤主之。

发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烦躁者,茯苓四逆汤主之。

伤寒,腹满谵语,寸口脉浮而紧,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

伤寒,发热,啬啬恶寒者,大渴欲饮水,其腹必满,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阳明篇存疑

病人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当汤。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便脓血也。

脉浮而芤,浮为阳,芤为阴,浮芤相抟,胃气生热,其阳则绝。

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若不咳不呕,手足不厥者,头不痛。

阳明病,但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咽必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少阴篇存疑

少阴病,吐利,手足逆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坏病篇存疑

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

问曰:证象阳旦,按法治之而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谵语,师言,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后如师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脉浮而大,浮为风,大为虚,风则生微热,虚则两胫挛,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参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故也。厥逆,咽中干,烦躁,阳明内结,谵语烦乱,更饮甘草干姜汤,夜半阳气还,两足当热,胫尚微拘急,重与芍药甘草汤,尔乃胫伸,以承气汤微溏,则止其谵语,故知病可愈。

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唾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伤寒脉浮,医以火逼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

痉湿暍病篇存疑

湿家下之,额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大阳中暍者,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亦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辨不可汗病篇存疑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发汗,躁不得眠。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不能自还。

厥,脉紧,不可发汗,发汗则声乱咽嘶,舌萎声不得前。

咳者则剧,数吐涎沫,咽中必干,小便不利,心中饥烦,晬时而发,其形似疟,有寒无热,虚而寒栗,咳而发汗,蜷而苦满,腹中复坚。

辨不可下病篇存疑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不可下,下之则心下痞□。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虚者不可下也。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浮反在上,数反在下,浮为阳虚,数为无血,浮为虚,数生热,浮为虚,自汗出而恶寒,数为痛,振而寒栗,微弱在关,胸下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于□,振寒相抟,形如疟状,医反下之,故令脉数发热,狂走见鬼,心下为痞,小便淋漓,少腹甚□,小便则尿血也。

脉濡而紧,濡则卫气微,紧则荣中寒,阳微卫中风,发热而恶寒,荣紧胃气冷,微呕心内烦。医为有大热,解饥而发汗,亡阳虚烦躁,心下苦痞坚,表里俱虚竭,卒起而头眩,客热在皮肤,怅怏不得眠,不知胃气冷,紧寒在关元,技巧无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热因时罢,栗栗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巅,体惕而又振,小便为微难,寒气因水发,清谷不容间,呕变反肠出,颠倒不得安,手足为微逆,身冷而内烦,迟欲从后救,安可复追还。

脉浮而大,浮为气实,大为血虚,血虚为无阴,孤阳独下阴部者,小盒饭赤而难,胞中当虚,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应卫家当微,今反更实,津液四射,荣竭血尽,干烦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医复以毒药攻其胃,此为重虚,客阳去有期,必下如污泥而死。

伤寒,脉阴阳俱紧,恶寒发热,则脉欲厥,厥者,脉初来大,渐渐小,更来渐大,是其候也。如此者恶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苦;热多者,目赤脉多,睛不慧;医复发之,咽中则伤;若复下之,则两目闭,寒多便清谷,热多便脓血;若熏之,则身发黄;若熨之,则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若小便难者,为危殆。

伤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贪水者必呕,恶水者厥。若下之,咽中生疮,假令手足温者,必下重便脓血。头痛目黄者,若下之,则目闭。贪水者,若下之,其脉必厥,其声嘤,咽喉塞;若发汗,则战栗,阴阳俱虚。恶水者,若下之,则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若发汗,则口中伤,舌上白胎,烦躁;脉数实,不大便六、七日,后必便血;若发汗,则小便自利也。

微则为咳,咳则吐涎,下之则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则胸中如虫啮,粥入则出,小便不利,两□拘急,喘息为难,颈背相引,臂则不仁,极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睛不慧,语言不休,而谷气多入,此为除中,口虽欲言,舌不得前。

脉数者久数不止,止则邪结,正气不能复,正气却结于藏,故邪气浮之,与皮毛相得,脉数者不可下,下之必烦利不止。

伤寒发热头痛,微汗出,发汗则不识人。熏之则喘,不得小便,心腹满;下之则短气,小便难,头痛背强;加温针则衄。

下利脉大者,虚也,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者,属当归四逆汤。

陶隐居『名医别录』合药分剂法则

凡言锉如麻豆大者,与□咀同意。夫□咀古之制也,古人无铁刀,以口咬细,令如麻豆,为粗药煎之,使药水清,饮于肠中,则易升易散。今人以刀锉如麻豆大,此□咀之易成也。

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每铢今四分一厘七毫),六铢为一分(去声),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筋。(李杲曰:六铢为一分,即今之二钱半也,二十四铢为一两。古云三两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

今方家云等分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筋两多少皆同尔,多是丸散用之。

丸散云刀圭者,十分(平声)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五匕者,即今五铢钱边;五字者,抄之不落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匕即匙也)

药以升合分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筋两,则以升平之。十撮为一勺,十勺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升方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内散药物,按抑之正尔,微动令平尔。(李时珍曰: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去心皮柞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乌头若干枚者,去皮毕,以半两准一枚。枳实若干枚者,去穣毕,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枣大小三枚准一两。干姜一累者,以一两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毕称五两为正。蜀椒一升,三两为正。吴茱萸一升,五两为正。菟丝子一升,九两为正。庵□子一升,四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地肤子一升,四两为正。其子各有虚实轻重,不可称准者,取平升为正。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重半两为正。甘草一尺者,二两为正。云某草一束者,三两为正。云一把者,二两为正。

凡煎汤药,初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数根据方多少;大略药二十两用水一斗者,煮取四升,以此为准。然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汁,服汤宜小沸,热则易下,冷则呕涌。

凡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势令相及,并视人之强弱羸瘦,病之轻重,为之进退增减,不必局于方说,则活泼泼地也。

凡丸药云如细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略相称尔!黍粟亦然。云如大麻子者,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即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以三大麻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者准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准之。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四十梧子准之。

凡方云蜜一筋者,有七合。猪膏一筋者,有一升二合也。

附三阳三阴经各图

膀胱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眦,上额交巅;其直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髆内,侠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属膀胱,其直者,从腰中下侠脊,贯臀入腘中;其支者,从髆内左右别,下贯胛,侠脊内,过髀枢,循髀外,从后廉,下合腘中,以下贯□内,出外踝之后,循京骨,至小指外侧。

(图)

胃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之交頞中,旁约太阳之脉,下循鼻外,入上齿中,还出侠口,环唇,下交承浆,却循颐后下廉,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过客主人,循发际至额颅;其支者,从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下膈,属胃,络脾;其直者,从缺盆下乳内廉,下挟脐,入气街中;其支者,起于胃下口,循腹里,下至气街中,而合以下髀关,抵伏兔,下膝膑中,下循胫外廉,下足跗,入中指外间;其支者,下廉穴三寸,而别下入中指外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间,出其端。

(图)

胆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眦,上抵头角,下耳后,循颈,行手少阳之前,至肩上,却交出手少阳之后,入缺盆;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锐眦后;其支者,别锐眦,下大迎,合手少阳,抵于□,下加颊车,下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里,出气街,绕毛际,横入髀厌中;其直者,从缺盆下腋,循胸过季□,下合髀厌中,以下循髀阳,出膝外廉,下外辅骨之前,直下抵绝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指次指之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之间,循大指岐骨内出其端,还贯爪甲,出三毛。

(图)

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指之端,循指内侧白肉际,过核骨后,上内踝前廉,上□内,循胫骨后,交出厥阴之前,上膝股内前廉,入腹,属脾,络胃,上膈,挟咽,连舌本,散舌下;其支者,复从胃别上膈,注心中。

(图)

肾足少阴之脉。起于小指之下,斜趋足心之涌泉穴,出于然谷之下,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以上□内,出腘内廉,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

(图)

肝足厥阴之脉,起于大指聚毛之上,上循足跗上廉,去内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阴之后,上腘内廉,循股阴,入毛中,过阴器,抵小腹,侠胃,属肝,络胆,上贯膈,布□,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支者,从目系,下颊里,环唇内;其支者,复从肝别贯膈,上注肺。

(图)

附伤寒刺灸等穴图

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按】

风池穴在颞□后,颞□脑空穴也。后者,谓侠玉枕傍,骨下发际内,大筋外陷中,按之引耳中是也。足少阳、阳维之会,宜刺三分,肌肉厚者可五分,留七呼,禁灸。风府一穴,在项发际上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立下,是其穴也。督脉、阳维之会,宜刺三分肌肉薄者只二分,候病人呼气即出,禁灸。太阳之邪,刺足少阳督脉者,何也?盖以风府在头部中行,风池在第三行,太阳在第二行,则风池、风府实侠太阳经而行者也,况二穴皆为阳维之会,阳维者,谓诸阳之总也。刺之,诸阳之气得泄,何患太阳之邪不去哉。

(图)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按】

仲景云:针足阳明,成注未明指其穴。考之庞氏『总病论』云:补足阳明上三里穴。

推其意,得补则经气实而不传,殊不知仲景之意,针足阳明为迎而夺之,以泄其经之热,使热邪得泄,不至再传他经,故云愈也。庞氏不明用针之理,以泄为补,恐误矣。又考张氏缵论云:刺足阳明冲阳穴,冲阳者,即仲景所谓趺阳脉也,有诊法而不言刺,张氏之言,实本史氏『伤寒论注』,不足法也。三里二穴,在膝眼下三寸,胻骨外廉两筋间宛宛中,坐而竖膝,低跗取之,极重按之,则跗上动脉即止,是其穴也,可刺五分,留七呼。

(图)

伤寒,腹满□语,寸口脉浮而紧,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

伤寒发热,涩涩恶寒,大渴欲饮水,其腹必满,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而脉迟身凉,胸□下满,如结胸状,□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也,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阳明病,下血□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濈然汗出则愈。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语脉弦,五、六日□语不止,当刺期门。

【按】

『图经』云:期门二穴,在不容傍一寸五分,乳直下,第二肋骨端,近腹处,是其穴也。第二肋者,从下数至第二肋也。肋骨端者,在软肋骨末之端也。刺四分,肥人量之。

(图)

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语脉弦,五、六日□语不止,当刺期门。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按】

『图经』云:督脉大椎穴,在第一椎上陷中,可刺五分,留三呼,泄五吸。肺俞二穴,在第三椎下,两傍相去各一寸五分,可刺三分,留七呼,得气即泄,肥人可刺五分。肝俞二穴,在第九椎下,两傍相去各一寸五分,可刺三分,留六呼。仲景太阳少阳并病,乃合邪也,故刺大椎、肺俞、肝俞,亦合泄之法也。

(图)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

【按】

当灸之,仲景未言灸何穴。常器之云:当是足太阳鬲关二穴,专灸背恶寒。其穴在第七椎下,两傍相去各三寸陷中,正坐取之,可灸五壮。盖以太阳为少阴之表,故外灸鬲关以温其表,内用附子以温其里也。

(图)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厥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灸少阴七壮。

【按】

灸少阴七壮,仲景未言灸何穴。常器之云:当灸少阴太溪二穴。经曰:肾之原出于太溪,其穴在内踝后跟骨,动脉陷中。

(图)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可刺。

【按】

可刺,仲景未言可刺何穴。常器之云:可刺足少阴幽门、交信。郭壅曰:可灸。考幽门二穴,在鸠尾下一寸,巨阙两傍各五分陷者中,治泻利脓血,刺五分灸五壮。交信二穴,在内踝上二寸,少阴前太阴后,廉筋骨间,治泻利赤白,刺四分留五呼,灸三壮。两说皆是。

(图)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

【按】

灸之,仲景未言当灸何穴。常器之云:灸太冲。郭雍云:灸太溪。此穴皆不治呕而汗出,里急下利,惟幽门主治干哕,呕吐,里急,下利,亦当灸幽门为是。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按】

灸厥阴,仲景未言当灸可穴。常器之云:可灸太冲。以太冲二穴,为足厥阴之所注,凡病诊太冲脉,可决人之生死。其穴在足大指本节后二寸,跗间陷者中,动脉应手,是其穴也,灸三壮。

(图)

伤寒脉促,手足厥者,可灸之。

【按】

可灸之,仲景未言当灸何穴,常器之云:太冲穴。前条手足厥逆,灸太冲;此条亦手足厥逆,亦当灸太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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