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诸品首以释名,正名也;次以集解,解其出产、形状、采取也;次以辨疑、正误,辨其可疑,正其谬误也;次以修治,谨炮炙也;次以气味,明性也;次以主治,录功也;次以发明,疏义也;次以附方,着用也;或欲去方
一、诸品首以释名,正名也;次以集解,解其出产、形状、采取也;次以辨疑、正误,辨其可疑,正其谬误也;次以修治,谨炮炙也;次以气味,明性也;次以主治,录功也;次以发明,疏义也;次以附方,着用也;或欲去方,是有体无用矣(旧本附方二千九百三十五,今增八千一百六十一)。
一、唐、宋以朱墨圈盖分别古今,经久讹谬。今既板刻,但直书诸家本草名目于药名、主治之下,便览也。
一、诸家本草,重复者删去,疑误者辨正,采其精粹,各以人名,书于诸款之下,不没其实,且是非有归也。
一、诸物有相类而无功用宜参考者,或有功用而人卒未识者,俱附录之。无可附者,附于各部之末。盖有隐于古而显于今者,如莎根即香附子,陶氏不识而今则盛行;辟虺雷,昔人罕言而今充方物之类,虽冷僻,不可遗也。
一、唐、宋本所无,金、元、我明诸医所用者,增入三十九种。时珍续补三百七十四种。虽曰医家药品,其考释性理,实吾儒格物之学,可裨《尔雅》、《诗疏》之缺。
一、旧本序例重繁,今止取神农为正,而旁采《别录》诸家附于下,益以张、李诸家用药之例。
一、古本百病主治药,略而不切。王氏《集要》、祝氏《证治》,亦约而不纯。今分病原列之,以便施用,虽繁不紊也。
一、神农旧目及宋本总目,附于例后,存古也。